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6163银河.net163.am院办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897

【2021】团27号: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zip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问题,切实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流程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所在团支部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地、户籍地)所在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委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团员本人应在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入方学校团组织应做好学生团员毕业年份修改工作。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团组织。

注意:原就读高校所在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村团组织(省内)/乡镇、街道团组织或县级“流动团员团支部”(省外)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团员本人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社区、村团组织(省内)/乡镇、街道团组织(省外)(优先转至居住地),接收单位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学院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学院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院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

2.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员档案材料建议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1)即日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24日前,以各学院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团组织关系转入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省内)/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省外)后,由所在团组织负责掌握其后续就业去向,并进一步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91日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院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将已转入本级团委“待分配组织团员库”的新生团员分配至其所属团支部,并组织动员未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新生团员及时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外省转入福建的新生团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后,还需进行团员报到,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院的毕业学生团员,原就读学院团组织应实时跟踪其动态,及时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5)各学院在处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咨询。如出现暂无法解决问题请填写附件4:《学社衔接情况反馈表》,于6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tw@fjut.edu.cn

6930日前,各学院应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责任分解

1.发起方: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升入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毕业去向后,即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以“未就业”名义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2.接收方:毕业学生团员新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户籍地的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转入的团员,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3.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学院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相关基层团组织:承担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重点加强对转往社区、村团组织的团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注意: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要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毕业班团支部,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根据工作要求,2021年将把各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项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2.要加强指导。各学院团委要靠前指导,推进该项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毕业班团支部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各学院团组织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

3.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团委定期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拖沓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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