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布者:姚桦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133


中共我学院委员会文件


闽工院委〔2019108

直线 11直线 53

关于印发《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1227




抄送:校领导,存档。

中共我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30印发

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四有师标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包括教学态度、仪表仪容、教学语言、教学板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效果等八个方面,其要求是:态度认真、教态大方、语言流畅、书写规范、内容准确、方法得当、环节周到、效果良好。

第一条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德树人,做到严谨治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培养学生。课堂不传播、不散布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社会稳定、学校声誉的言论;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第二条  在课堂内应保持着装整洁、举止大方、言行文明、站立讲授。女教师不得穿超短、超薄、露胸露背衣服,男教师不得穿拖鞋、无袖背心和短裤等。

第三条  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及时更新教案、课件。在充分备好课的基础上,做好各种教学用的设备、教具、模型等有关教学准备工作,在上课铃响后准时上课。

第四条  熟悉授课内容,力求脱稿讲授,禁平铺直叙、照本宣科;用汉语授课的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

第五条  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做好课程的教学设计,在讲授上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逻辑性强、重点与难点突出。

第六条  注重因材施教,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对学生的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注重学生批判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强课外答疑辅导和师生交流,做到课堂内外“教”与“学”双向互动。

第七条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课计划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请人代课,不得擅自将授课改为自习、做作业、观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等;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成绩差的学生,不得以各种形式辱骂、体罚学生;不得发表与教学和教书育人无关的言论。

第八条  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组织管理课堂,对学生课堂上的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查,并将学生学习表现和到课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违反上述规范的,视情节及后果轻重按照《我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任课教师要虚心听取教学督导委员、同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和教学技能的培训,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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