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 2018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6163银河.net163.am院办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次数:42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的学生主导型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项目遵循“兴趣驱动、注重过程、鼓励创新”的实施原则,按照“自主选题、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要求,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各学院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申请者需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一定的创新、团队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有较大兴趣。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在校本科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本科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申报项目组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创

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要额外配备企业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学科发展前沿、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新的能力和技能,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2项。

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

实践项目不超过2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动员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工作。

2.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提交至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

3.各学院组织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和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并根据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

4.学校根据学院的评审排序并组织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终审,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立项项目管理1.立项后,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

并对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2.获得校级以上立项的项目,校团委将分期下拨经费。校级

创新训练项目资助金额0.2-0.3万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金额

0.3-0.5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金额0.5-1.0万元。省级、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资助。学校可以以校级项目资助经费、追加经费、学校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教师项目指导、


  

获得学分等形式对省级、国家级进行配套。优质创业实践项目可获得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支持。

3.各立项项目的进度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进行跟踪,各项目负责人应每季度提供一次详细的项目进度报告反馈到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4.每项立项项目将举行中期考核、结题考核,考核时间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提前通知。中期考核、结题考核通过的项目将继续下拨经费。

5.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供结题报告,论文或专利以及其它成果性材料。

五、申报材料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支撑

材料一份。

2.《我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3.相关材料纸质版于2018415日之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京元餐厅三楼),同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邮箱cxcy@fjut.edu.cn

联系人:黄老师0591-2286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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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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