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执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活跃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举办第四届我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一)以大赛为重要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赛教融合、产教相融,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018年6月
四、参赛对象
我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以后毕业)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我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校团委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顺利推进,设立校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吴仁华、童昕
副主任:詹松青、韦建刚
成员: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及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分管领导。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赛事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国省赛评委、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及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产业:主要涉及现代农业、制造业,包括农林牧渔、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二)“互联网+”服务:主要涉及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社会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三)“互联网+”公益: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九、赛事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且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已满3年(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我校在校生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为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本届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本赛道的报名和活动组织工作另行通知。
十一、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18年3月)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请同时填写《第四届我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第四届我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名参赛。
(二)学院选拔赛(2018年3月-4月)
目的:遴选有潜力、有前景的优秀项目或团队,选拔推荐具备创新创业相关能力的专门人才,建立创新创业学生优秀人才库,为大赛选拔优秀项目。
内容:各学院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做好学院选拔赛的组织工作,要鼓励符合要求的校友项目参赛,倡导师生同创。请各学院做好参赛项目的资格审查,并于4月13日前将优秀项目推荐材料(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fjut.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
(三)校赛网络评审(2018年4月)
目的:评选出具备一定潜力、良好前景和商业转化价值的优秀项目,建立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确定校赛现场决赛入围名单。
内容:邀请国赛、省赛相关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进行网络评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苍霞创客”成长训练营,并最终确定20-30个项目进入校赛现场决赛(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的入围名额将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校赛现场决赛(2018年5月)
目的:积累学生参赛经验,提升团队实战水平,确定拟推荐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名单。
内容:举办校赛现场决赛,入围项目分成创意组和实践组(包括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两大组别,以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大赛评委现场评分、评定名次。根据项目和团队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选送项目参加省赛决赛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确定最终推荐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名单,做好赛事的相关组织工作。
(六)支持项目参加国赛决赛
根据国赛组委会通知,推进参赛项目的资源对接,全力支持入围国赛决赛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七)举行大赛总结及表彰大会
在校内举行表彰大会,总结大赛经验,表彰获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三、奖项设置
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大赛设置学生竞赛奖、教师指导奖及学院组织奖。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在校内举行的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具体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学生竞赛奖
大赛设金奖2个、银奖6个、铜奖10个、优秀奖12个(创意组、实践组的获奖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颁发荣誉证书,可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相关基地,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金额参照《我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办法(暂行)》执行,标准如下:
1、入围国赛并获奖:冠军150000元、亚军130000元、季军110000元、金奖100000元、银奖50000元、铜奖30000元;
2、入围省赛并获奖:特等奖25000元、金奖15000元、银10000元、铜8000元、优秀奖2000元;
3、校赛金奖3000元、银奖2000元、铜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二)教师指导奖
大赛设置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每个获得校级金奖以上的参赛项目可以推荐1名教师申报;对于全程指导、广泛发动学生参赛,在国赛、省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可推荐1-3名教师申报。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优先推荐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评优评先及相关培训学习。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团队按照《我学院服务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奖励服务工作量,标准如下:
1、国赛特等奖750分、金奖500分、银奖250分、铜奖150分;
2、省赛特等奖150分、金奖100分、银奖50分、铜奖30分;
3、校赛金奖20分、银奖15分、铜奖8分。
(三)学院组织奖
大赛设置3个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赛事发动组织、国省赛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给予2万元专项建设经费,并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给予倾斜支持。
十四、工作要求
(一)大赛是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学院分管领导主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赛组委会将不定期督察各学院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各学院要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宣传,做到赛事信息覆盖于全校师生,并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参赛学生不低于一定比例(按省教育厅安排,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应加大资金投入,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作支持,特别要做好参赛项目的报名挖掘、培育,加强对参赛项目的培训指导工作。
联系人:黄老师 0591-22863876
陈同学 13178383891
蔡同学 18959596066
电子邮箱:cxcy@fjut.edu.cn
办公地点: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京元餐厅三楼)
我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