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选出和表彰一批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让志愿服务成为团员青年的习惯。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2016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类别
1.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
2.优秀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1)志愿服务团体应在福建志愿行平台中注册,积极进行管理平台的推广,持续做好志愿者的注册、记录、考核工作;
(2)有明确的服务领域,一年内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0次,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不少于60人,总志愿时长不少于200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管理团队相对稳定,吸引力凝聚力较强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2、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发生;
(3)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在福建志愿行网站上已注册,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达到30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长。在某一项志愿服务活动中长期服务,并得到各级组织和群众的充分认可优先考虑;
(4)参评志愿者应向学校提交推荐单位提供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四、评选名额
1.各学院按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3%的比例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
五、评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团体800-1000字,个人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图片资料);
2、各学院团委及各级志愿组织 5月 21日前将遴选后的申报材料以团体为单位发送压缩包至电子邮箱:fjutqzx@163.com
3、评选出的优秀志愿组织和优秀志愿者,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全校志愿服务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举措;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时代风采,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校园氛围。
共青团我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