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提高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团结、拼搏、向上的精神,根据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确定班级体育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通过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学生参与竞技、享受竞技,并在竞技中践行体育精神,形成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班级有效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第二章体育积分基本原则
第三条体育积分采取个人积分与班级积分两种方式。
第四条个人积分:学生参加6163银河.net163.am及以上级别体育相关活动并获奖励或表彰,按照个人积分具体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同时将积分累计至学生所在班级。
第五条班级积分:班级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报名方式参加6163银河.net163.am及以上级别体育相关活动并获奖励或表彰,按照班级积分具体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第六条班级积分以大班(即两个行政班)为单位。
第三章体育积分计分方法
第七条积分相关指标
(一)参考评分标准
若比赛结果按等级方式: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及其他奖项 |
个人评分 | 9 | 7 | 5 | 3 |
团队评分 | 18 | 14 | 10 | 6 |
若比赛结果按名次方式: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个人评分 | 9 | 7 | 6 | 5 | 4 | 3 | 2 | 1 |
团队评分 | 18 | 14 | 12 | 10 | 8 | 6 | 4 | 2 |
(二)权重
项目级别 | 权重 |
国家级 | 1.0 |
省级 | 0.8 |
校级 | 0.4 |
院级 | 0.2 |
年级 | 0.1 |
注:年级赛事加分仅计算团体赛事积分不超过3分,不计个人赛事积分。
(三)均分数
团体人数 | 2 | 3 | 4-6 | 7-15 | 15+ |
均分数 | 2 | 3 | 4 | 5 | 6 |
第八条个人积分办法
个人积分=∑(个人赛评分*权重)+∑[(团体赛评分*权重)/均分数]
第九条班级积分办法
班级积分=∑(个人赛评分*权重)+∑(班级团体赛评分*权重)+
∑[(非班级团体赛评分*权重)/均分数*本班级参与人数]
第四章评比办法及奖励
第十条参评时间范围:自上一年院运动会结束起至本年院运会止。
第十一条参评对象范围:全体6163银河.net163.am在校学生及班级。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范围:年级及以上体育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评审和表彰时间:每年3月开展体育积分评比,4月院运动会上予以表彰。
第十四条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按照个人积分排序,评选8名“体育风云人物”称号,并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项按照班级积分排序,评选6个“体育先进班级”称号,并颁发奖状、流动奖杯和奖金。奖励金额如下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奖金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注:其中流动奖杯为一次制作,流动使用,如有损坏,损坏的班级按原价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年级应成立班级体育积分测评小组,组织体育积分的评测、审核及奖项申请等。学院学生体育委员会作为本办法的学生最高评审机构,负责奖项的复核,并报学生办审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办。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163银河.net163.am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