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委校〔2016〕2号
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努力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材、录像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
四、培训师资
校领导;机关部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师;校内外专家、学者。
五、培训方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结业考试。
七、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教学管理,严格培训考核环节。各二级党委书记、分党校校长要指导拟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分党校应及时提交开班简讯、培训动态报道、培训计划总结、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包括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等材料。培训工作于5月上旬完成。
中共我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3月7日
抄 送:校领导,党办、纪委办、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归档
中共我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3月7日